我一没子嗣二不讨他的喜欢,第一个被处理,还好,给了点钱打发的。我想回家,这个时候,我真的很想念家里的人,虽然觉得有些没脸,可想着家总是避风的港湾,家里人总会欢迎自己的回归。
现在想想,当初回去就是个错误。我就该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
我走的时候,是踌躇满志,回来的时候,是满身沧桑。屋子已经不是那间破屋子,大哥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母亲坐在门口逗弄孩子。
知道母亲看到我的第一眼是什么表情吗?不是欣喜,也不是久别重逢的伤怀,是惊慌失措,不可置信,还有尴尬,还有不自然的逃避眼神。
我在烟花地学的本事除了狐媚勾人,就是察言观色了。我一看就知道,她不希望我回来,还明白了,她是知道我出事的。”
这个时候太婆很激动,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衣襟。就算过了几十年她依然无法忘怀当初母亲逃避的眼神,大哥的无动于衷,大嫂一脸的讥讽,像避瘟疫一样避开她。
清雅忙上前给太婆捶捶背,让她喝口茶,平复一下,她也是第一次听太婆说这段痛苦,她也很难过,眼睛都红了。
“太婆,不如今天就先这样吧,下次有机会我们再聊好吗?”我实在不忍心再让老人回忆这些事,毕竟她的年纪大了,一旦过度激动,不好。
“不,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说这些事,这都是我心里的包袱,我得都掏空了,才能坦然瞑目。我没事。”
太婆的眼神很坚定,她今天不仅是要说个故事来做我的素材,而是想完成一个人生中的仪式,就像孩子出生时会有个洗礼,她也想在离开之前有个心灵的洗礼。
“我后来才从姐姐的口中得知,大哥娶老婆的钱就是老狗给的卖身钱,他明明白白告诉他们了,我已经被卖了,以后不会回来了,做大户人家的小妾去了。呵呵……他们还挺高兴,这年头就是笑贫不笑娼。
我一天都没有多待,又回去上海了。只是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全都改变了。我想成功,就算是不择手段,就算是出卖身体,都无所谓了。连我的家人都不要我了,都那样嫌弃我,我又怎么指望能有个男人来爱我。
在欢场里见多了男人的花言巧语,前一刻的浓情,下一刻的翻脸不认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那些来寻欢作乐的人就更没有情义可言了。既然这样我还期待什么呢,反正我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了。
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见百乐门的管事叶爷,要在他那做个舞女。他那样的人物哪是我相见就能见的,我就守着门口,等着他,一天不见,就等两天,我每天晚上都会去,过了半个月,他才见我,也是询问的客人多了,引起了他的好奇。说实在的,我那个时候往门口一站,可比广告还鲜亮,自然有很多人要上来询问,我却从来没有搭话。
他问我为什么每天等在门口,我老实告诉他想做舞女,他笑得很厉害,这里本就招舞女,来应聘就是了,为什么一定要见到他。
我很认真地告诉他,我想做他百乐门里最红的舞女。他后来告诉我,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有野心,他也有,所以他欣赏我的这份野心,才会找好的老师来教我。
形体、舞步、节奏、眼神、手势、谈吐,这些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足足三个月时间,我没白天没黑夜地练习。教我舞蹈的老师最喜欢我,因为我的身体很柔软,也有天赋,一经点拨,就融会贯通,进步神速。
倒是教吃西餐的老师对我很不满,我经常会把刀叉掉在地面上,每次他的脸上都会很难看,骂得很凶。
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是怎么熬过来的,眼泪也不知道流了多少,很多次都想放弃了,只是一想到曾经的苦难,一想到家里人的眼神,我就咬牙挺着。
我那个时候真的是拼了命了,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居然要背白居易的《长恨歌》来附庸风雅。叶爷找最好的化妆师给我化妆,找老上海最好的裁缝师傅给我做旗袍,就是为了在我出来的那天能一鸣惊人。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我从楼梯上走下来,走到人群中,这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穿着高跟鞋每往下走一步,我都在心里告诉自己,没有回头路了,只能往前,只能成功。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为我喝彩。
那天确实很成功,伴着百乐门的当家歌后牡丹的一曲《夜上海》,我一人独舞,整个会场里所有的人都在关注我,我越跳就越快乐,我觉得我的玫瑰人生开始了。
还没告诉你,叶爷给我取的名,叫玫瑰,老外叫我rose。第二天一些小报就提起了我前一晚的惊艳登场,点我的客人也很多,但因为是四小花旦之一,价钱要比坐在边上的要贵些,不会腰腿酸疼。
我知道很多舞女每天是既期盼能有多些生意,又忍着自己被高跟鞋挤压的脚的疼痛。我更多的时候只是陪着客人喝一杯酒,或是客人聊天的时候坐在一边当道具。
四小花旦也就是名堂好听些,唬唬客人而已,其实地位并不高,见了牡丹、君兰她们两个,也得绕道避让,低眉顺眼。
君兰是舞后,牡丹是歌后,都是有后台的。可是君兰要比牡丹低调,那个时候的牡丹太过张狂,有些跋扈,听说她是杜月笙杜爷的情人。
里头的舞女歌女都喜欢君兰,觉得她人好,善良,跟她亲近。后来才知道她是日 本人的间谍,一早就渗透进来了,为的就是收集情报。
我是37年4月进的舞厅,8月就开始不安生了,好在百乐门是在法租界,外头枪炮轰鸣,里头歌舞升平,只是也暗藏着汹涌,他们虽不敢明着在法租界烧杀抢夺,却也是非常猖狂的。
有些舞女还是有骨气的,不愿陪他们,后来就惨死了,全身上下无一块完整的,赤裸 裸地抛尸在大街上。
到了后来,他们就完全不顾及什么租界了,大家也是能避就避,不跟他们争锋相对。41年的时候,我给一个他们的军官小林包养了,我也想过死的,只不过我没有勇气。人的脸皮是越想活着的越厚,因为不想死,就得千方百计活。
我晓得那个时候有好多人都看不起我,叫我婊子,不过只有私底下这么喊,面上都给喊我一声玫瑰小姐。
越骂得凶的,越对我恭敬,都是让我在小林面前说些好话的。这些人跟我娘我哥他们没有区别的,一样的无耻。
我只是想自保,并没有想靠着他们怎么样,可是战争结束以后,这群人的嘴脸马上就变了。一副正义使者的面貌,要杀我。我笑都笑死了,求着我这个卖肉的求情,苟且偷生之辈,反过来要杀我,这就叫农夫与蛇了。”
太婆说这段的时候是讽刺大于痛苦,这些跳梁小丑的行为对已认清社会世态炎凉的玫瑰小姐来说,是情理之中。她可已经不是当年的村姑了,知道了他们快要完蛋,她又傍上了一个外国人皮耶,有他的照顾,那些人怎敢再动心思整她,她照旧还是回到百乐门,跳舞跳舞,享乐享乐。
“我跟皮耶也就过了一阵子,我不喜欢老外身上的味道,而且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就跟诈骗犯差不多,他开了个贸易行,就是为了来捞一把的。
这个时候的我觉得玫瑰人生已经结束了,我这朵玫瑰也已枯萎。
对爱情,我早就不奢望了,对结婚,更是想都没想过,我就是在拖,拖着日子过完,又没勇气寻死,要学阮玲玉那样决绝,我还是做不到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我还是碰到了那个人,丁汉生。”
丁汉生这三个字从太婆的嘴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出来,痴情、怀念、甜蜜,脸上呈现少女般的娇态,这个人是太婆一生中唯一刻在心上的男人。
他们之间的故事,我更愿意演绎得详细些。玫瑰小姐像往常一样跳完舞,就回休息室小憩,这个时候的牡丹已经不在了,不知是死是活。这个曾属于牡丹的休息室现在归属于几个当红的舞女。
她随意地踢掉了鞋子,躺在了沙发上,刚想点一支烟来舒缓疲劳,就听到衣帽间里头有响动。她还以为是哪个骚 货这么浪,在里头就搞起来了,她上前踹了门一脚,却出来个血人,她心一惊,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怎么说她也在江湖上混了这些年,还是有些消息了。
此刻正是双方打得厉害之时,像这样的人恐怕是地下工作者了,她有些懊恼,要是没看见,那这个人的死活,跟她没干系。可她确实看见了,她还是很同情这些人的,她得帮他一把。
她不露声色地将人再推回了衣帽间,出去找了套男人的衣服,再回来给他整理一番,才叫人偷偷运出去,放到自己家里头。
玫瑰曾经跟过杜月笙的手下阿彪,也看见过他们怎么处理伤口,她照着样给这个人包扎好伤口,在床边守着,她知道他随时都会发烧的,她要给他采取物理降温的方法。这个时候她要买消炎药也是不可能的,管制得很严。
到半夜的时候,这个人就开始全身发抖起来,玫瑰只能不断给他擦拭身体,更换额上的毛巾,期望能有效果。要是他挺不过这关,那她就会找个地方把他埋了的。
还好,他还是挺过来了。第二天他清醒的时候,本能地去摸腰上别着的枪,一动就扯动了伤口。
“嗯……”他闷哼了一声,捂住自己的胸口,疼痛难忍。
这一声惊动了趴在床边的玫瑰,她抬起头,望向睁开眼睛的男人。
太婆当时是这样描述的:“擦干脸上的血迹时,我就发现他是个美男子,可是相貌英俊对我来说,并不能吸引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我从这里看见一个男人的担当,一份勇气,坚韧,有盼望,如太阳一样温暖,如水流一般静谧。”
“谢谢你,我叫丁汉生,今天的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他日一定相报。”丁汉生一醒来,就想走。他知道整个上海怕是有上百人在寻他的下落,他身上的情报决不能落入敌人之手。这里无疑是个好的避难所,可他不愿连累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