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双城往事
这是一篇民国文。
当战火四起,当家园支离破碎。
当自己不得不成长,当自己不得不面对。
我在着你守望着你,守望着你一点一点变得成熟。
可是,最后我才明白,我想念你的天真,但是爱着你的成熟。
让我燃尽
如火的青春
用来验证
爱的纯真
第一章 邂逅
“头戴额明珠灿亮,
身穿甲柳叶尖长;
呼雷棒能擒上将,
闭火扇能分阴阳;
桃花马前闯后挡,
小银枪能敌八方;
打打扮扮梨花样,
穆桂英保定父王。
姑娘、穆氏金花桂英。我父穆天王,从前与宋为臣。只因亏折官兵,宋王恼怒,
将我父贬职为民。那时我父带领人马,就是这样一阵的好反,反在了山东穆柯
寨,自立为王;说甚么自立为王,也不过落个清闲自在。这且不言。是我昨夜三更,偶得一梦,梦见我师金刀圣母,说我与宋营杨宗保有姻缘之分,因此升帐。”
程诺躺在床上听着楼下留声机里的戏文,没来由的一阵烦躁。
看着手中的日记,停顿许久却迟迟写不出一个字来,脑海之中不断的浮现着那一幕。
当枪声响起的那一刻,他把自己护在怀中,纵使周围都是枪声和尖叫声,那一刻,自己却仍然心安。
头顶的吊灯,被子弹破坏,像碎钻一样洒下,落在红色的地毯上,破碎的美丽。程诺眼中都没有这些,他注射着眼前的这个男人,黑衣黑帽,那么冰冷,却说出最柔情的声音。
脑海中全是他说的每一句话,儒雅却冷漠。
“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帮帮我们。”
“谢谢。”
“再见。”
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
程诺手中握着那颗弹壳,若不是那人救了自己,恐怕,现在这颗子弹,将会是自己致命的危险。
程诺就这样一边回想着,一边期待着,回想着那天的事情,期待着之后的相遇。
不知不觉之间,就这样慢慢陷入了睡梦之中。
“此一番随姑娘下山而往,
鞍前马后要谨防;
昨晚得梦在罗帐,
我梦见师傅下山岗;
前后话儿对我讲,
婚姻事还要我自作主张。
宋营中有一个(倒二六)宗保少将,
我二人配夫妻地久天长;
因此今日把令降,
下山去会一会杨家儿郎;”
程诺醒的时候,楼下的留声机又开始咿咿呀呀的唱着。
是爷爷,他老人家最喜欢听戏,这段时间时局动荡,只好在家听听留声机里的唱片。
程诺躺了一会儿,听到房门轻轻被敲响:“小姐,该起了。昨日您约了方家的小姐,出门逛街。”
程诺想起昨日方晴的邀约,一下子跳了起来,对着门外应了一声,便开始匆匆的洗漱了。
拉开门,下楼的时候,程诺已经俨然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了。身上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洋装,雪白的绸面,点缀着雪纺的装饰,小小的短靴,包裹的秀美的小腿。
“诺诺,起来呀。”楼下留声机的老人,慢悠悠的晃着摇椅。
“爷爷,早上好。”程诺有礼貌的回应,在家中,程诺也是极有教养的。
“快些去吃早饭吧,你们这些孩子,都不注意养生了。要是,你奶奶还在……”
“爷爷,我以后会乖乖吃饭的,不要再说这些了。”
“好,好,那就不说了。”
程诺一边小口啜着牛奶,一边在心里轻叹一声,这么多年了,爷爷还是放不下那件事情。
“阿诺。”正想着,就见着方晴走了进来。
方晴先和程诺爷爷问好之后,便直接走到程诺身边坐下。
“阿诺,听说东街那边开了一间新的咖啡馆,昨日我就听说了,我们今天去那边坐坐吧。”
现在的名媛们,都是这样,相约着逛街,发现时下最新潮的东西,每一个新事物都回去尝试一下。
“好的,我也吃完了,我们出去吧。”
走在路上,程诺一边听着方晴念叨着各种新款礼服,一边回想着昨天的那一幕。
那一幕始终浮现在眼前,始终忘不了。
二 相逢
浮华街灯闪烁
我比光影脆弱
这首歌
留声机反复播着
茶水已经微热
你从人群走过
想什么
等一世都蹉跎
如果可以重来,程诺甘愿再次遇到顾家煜,尽管,下一世还会擦肩而过。但为相思,不怨不悔。
仅此而已。
“两位小姐,着洋缎是今早猜到的新货,你们来这里可是来对了。”店主殷勤的介绍着眼前花花绿绿的洋缎,方晴已经高兴的过去选了。
程诺却注意着留声机的那首歌,很新颖的曲子,确实浓浓的化不开的伤感。
当春光凋尽
当爱陷入迷境
我数着伤痕
独自沉沦
当你的残忍
刺伤我的心
爱已变成恨
化为灰烬
不敢靠近
昔日的温存
爱已无方寸
让我燃尽
如火的青春
用来验证
爱的纯真
让我找寻
残缺的缘分
因为我还
爱得深沉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这首歌,程诺总觉得自己在哪里听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留声机中那个男人的声音,仿佛是在低低的私语,却字字都落在了听着的心中,漾开涟漪,碧波惆怅。
“诺诺,诺诺……”方晴拿着一块粉蓝色的洋布,在身上比划着,一边喊着那边独自发呆的好友。
“额,什么?”程诺正听得入神,眼泪都快要掉下来的时候,方晴的声音将她拉回来现实。
“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几声都没有听到,是不是在想……”方晴佯装嗔怒的说着,看着程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眼珠一转,猜出来了八九分。
那样的写邂逅,方晴也是知道的,只知道,从那个男人出现开始,程诺就开始变得魂不守舍。
“没有,我才没有想。”程诺羞红了脸,急忙掩饰着。
可是这样的掩饰,根本无事于补,反而是作茧自缚了。
“我可没有说什么,你一个人在那里撇清着什么,难道……”
程诺最不喜欢方晴这样古灵精怪的样子,总是让自己招架不住,不过此时,最好的选着就是默不作声了。
还好方晴也没有继续调笑了,咯咯的笑了几声,听老板说楼上还有几匹很好的布料,就上去继续看了。
程诺一直想听着那首歌,就没有跟上去,在布店的休息区坐了下来。
程诺和方晴是这家店的常客,因为这里不仅有着最新潮的布料,还有很贴心的设计,在另一边,有一个休息区,供应着些茶点。
程诺走了过去,在布艺花灯旁边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地面波斯地毯上繁复的花纹。
过了一会儿,有一双铮亮的皮靴走了过来,程诺想可能是陪着家人来的先生吧,就将脚移开了不在盯着地面。
程诺抬头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人的背影,很宽的肩膀,身材比例很好,像是学校里的大卫石膏像一样的美,方晴一定很喜欢。程诺怔怔的胡思乱想着,又想起昨天的那个人,应该也会比面前的这个背影俊逸的。
“家煜,你现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先上楼看看。”
背后有人说着,是个很甜美的女声,亲昵的称呼,让程诺有些想入非非。
“好的,我在这里等你。”
听到这句话,程诺整个人都怔住了。
“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谢谢。”
“再见。”
这一定不是巧合,某些零零散散的东西,一瞬间拼凑起来了。
那人像是察觉到身后的目光,转过头来,一瞬间,四目相对。
“真巧,原来是你。”
三 端倪
1913年,也就是民国二年。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大事。
三月三十日,宋教仁遇刺。
十月六日,袁世凯以军警数千人冒充“公民团”包围会议,强迫选举其本人为正式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
可是这一切,在那时与程诺还没有关系,她还只是那个和女同学出去逛街吃饭,偶尔期待能够在街头遇见沈家煜的女学生。
偶尔,在学校排排话剧,周末沈家煜回来程家公馆接程诺去看看电影,或者去听听戏曲。
小女生,尤其是在热恋之中的小女生,总是盲目的。
沈家是从奉先迁来这里的,沈家煜有一个大哥,那天在绸缎铺见到的女人就是他大嫂。虽然不太清楚具体是做什么的,但是总归是家世清白的。要不,家里的小霸王怎会允许自己这样高调的约会。
程家的小霸王,说的是程诺的哥哥,程昀。
虽说程诺平日里叫他一声哥哥,但是实际这两人是双生子,程诺长长念叨,若是多那么一秒钟,就是程昀叫她姐姐了,也总不会这样处处都要被这个小霸王管着。
程诺坐在车内想着想着,忽然发觉着,已经有好几日没见到小霸王了,不知道最近在忙些什么。爸爸妈妈都去了没过,只有爷爷和着姐弟二人住在一起,凡事也是放任自由的。
小汽车平稳的在夜色中穿梭,外面霓虹闪烁,从车窗内照射进来,投在程诺沉思的脸庞上,带着些虚幻的美。
沈家煜也不会想到,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就会爱上这个小女生。那一天,仓皇的逃命,进了舞厅。
大厅中演奏的是《绿袖子》,舞池中的人都挤在一起,或安静的跳舞,或者是含情脉脉的凝视。
程诺就站在舞池的边缘,和身旁的男子说笑着什么,那男子像是有事情,交待了一下便离开了。
最后,只剩下程诺一人,百无聊赖的用舞鞋轻轻踢着地板,很是俏皮。
可是,情况危急,沈家煜只想着如何摆脱掉身后的追兵,就熟练的从人群中穿过。
大抵是因为命运吧,是呀,THEFATE.
因为沈家煜虚假的掩饰,让那些黑衣的追兵以为沈家煜就在舞池之中,一不小心打碎了舞池上空的吊灯,沈家煜下意识的就去保护那个穿着白色小洋装的女孩儿。
就这样,结下不解之缘。
现在的自己,已经是百事缠身了,如果是和平的年代,或许自己就可以安心的和程诺在一起了吧。
不,错了,若是和平的年代,自己怎么会遇见这样的可人儿。
还是这样好,以后的事情,没有以后了,要离开了。
大概,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一切早就显示了端倪,只是,谁都不会去联想。
程诺告别了沈家煜,回到公馆的时候,小霸王正在大厅里发脾气。
“连个人都能跟丢,我是该夸你们还是该夸你们呢?”
小霸王从来都不会去说责罚别人,只是阴冷的笑着,说着反话,让人毛骨悚然的淌着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