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下午三点半,三号航站楼的停车位上,不住的有车离开,又有车泊下,不停的有旅客提着行李从他们的车前经过。
依然坐在副驾上,透过车子的全景天窗,可以望到淡蓝色的天空。
她的心情也像是透过这种附了黑膜的天空一样,本应是干净透明的,却看不出那本来的面目。
女人们从来都迷信浪漫爱情。
现下,大约的有很多人羡慕嫉妒着她的狗屎运罢。
只因,年会上装作素不相识的秦家明突然提议要送她回家,在所有人的诧异目光下,只是冷冷的撇下两个字:顺路。就将她塞到了他的宾利慕尚里面。
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霍连岸说了句:“会后我送你回家吧。”
依然自嘲的笑笑,本应是已婚的夫妇两人,在一起工作之后开车共同回家的温馨场面,怎么就让她和秦家明演绎成这样的拖泥带水呢?
也许,他们之间就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来衡量罢,仿佛就像相遇时注定,她与他之间,如演戏般的命运。
依然与秦家明的相识,竟然被子悠无意的说中,撞车事故。
可惜,她撞得并不是什么豪车,而且也不是她在开车。
那一年,她刚刚与大学的男友崇辉分手,心情不好的她坐着火车就一路向西。
虽然不像陈坤写的书名那样,突然就走到了西藏,却也真的是很突然的她就来到了西藏。
这个她和前男友约定要结婚的地方。
可惜,物是人非。
她一路忧伤远行,没想到,坐着长途车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不知道打哪里出现的一辆豪华越野就突然的撞上了她所乘的车。
两辆车同时翻滚到了路基底下。
还好她没有受伤。
但是那一天,着急救人的依然拉开越野车的车门,davidoff cool water的味道从她的鼻尖飘过,她的手,就突然的停在了半空。
一瞬间,香气弥漫的空气,似乎织就了一张偌大的网,将她狠狠的囚禁,她不禁有些眩晕,眼前有些发黑,看不清那浑身是血的人的轮廓。
那致命的香水味一次又一次的侵袭着她的神经。
依然忙不迭的将那浑身是血的人反转过来,她心里上千次的念着,千万不要是崇辉,那个和她说好一起在西藏办一场盛大的婚礼的她的前男友,有可能追随她而来的前男友。
只因越野车里现场的场面太过真实的血腥,那人似乎呼吸也有些微弱,她颤抖着手,不断的祈求,以至于她的祈求似乎得到了回应。
翻转过来的身,清晰的映在依然的脑海中,她所看见的,是一张陌生的脸。
那眉眼紧闭,却有一种天生的霸气,说不上英俊,虽然受伤,却自有一种气场在那里。
这是依然第一次见到秦家明。
她本以为,自己的未来丈夫就算不是像那老掉牙电影里面的经典台词一般,真的踏着五色祥云而来,最起码也是个甜美的邂逅,然后开始一场轰轰烈烈的浪漫爱情。
结果,她与他之间的开始,只是血的契约。
当秦家明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医院里面,他撞得比较惨,被输了1000cc的血才算捡回了一条命,医生在一旁还不住的说,多亏那位小姐救助的及时,将他从车子里面弄了出来,帮他包扎,又给他输了血,否则,这命,就算是丢到西藏了。
秦家明之前没有见过依然,他不知道依然什么样子,但是,以他一米八六的身高,虽然说是标准重,但,一个女人,能快速的将他救出来,他想,这应该称得上是英勇。
更何况,她还输血救他。
秦家明冷漠的内心有了感激之情,而更让他感激的是,直到出院以前,依然每天都用那种卡通的,筒式简装保温盒,不知在哪里弄来的各式好吃的小粥,变着花样的带给他吃,安慰着他的情绪。
秦家明就那样的生出了家般的温暖感觉。
他甚至还清楚的记得醒来第一次见到依然时的惊讶感觉,那是多么瘦弱的一个人,如果不是医生告诉他,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凭着一己之力将他从变形的车中救出,他想,他是不会相信眼前的人有如此大的能量的。
仿佛一瞬间,应该是那时罢,秦家明突然感到,依然于他就是天使般的存在。
他决定拥她在怀。
结果却是,依然在他出院的前一天,莫名的消失了。
等他伤好出院以后,一个人没落的回到了北京,他的哥们们都不约而同的发现,秦家明多了许多奇怪的嗜好。
比如,满京城寻找着好吃的粥铺,而且,变着花样的品尝着不同种类的小粥,但每每吃完后,总会莫名的吐出两个字:“不对!”也不知道他在说着什么不对。
再比如,他突然变得容易走神,而每每走神的时刻,必定是盯着自己的手腕看,看着看着,突然的就笑了起来,笑的仿佛沉醉在糖果般的美味中,然后,在笑声未了的末尾,总会突然的顿住,眉头就毫无征兆的紧锁起来。
哥们们都十分好奇秦家明的手腕上有什么,他竟然能盯在那里做出各种莫名的表情。
可是秦家明的手表并不带在那只手上,而且,他也从来不带手镯之类的饰品,那里除了皮,就只剩血管了。
最后大家异口同声的得出结论,那是车祸的后遗症。
只是,车祸后遗症莫名的在某一个清晨的早上,突然的痊愈。
那天早上,与以往的每个早晨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早些时候,一个私家侦探模样的人,在秦家明的老板桌上,放了一份文件。
他看到后,与以往绅士的冷漠不同,突然孩子般的笑了,还和刚刚进来送咖啡的秘书问了声“早上好!”就围上刚刚摘下的围巾匆匆出去了。
连每日早上必喝的热咖啡都没有顾得上喝一口。
秘书对秦家明反常的举动有些惊讶,是什么重大的事情能够令她的老板如此的不够冷静,不禁瞄了一眼他手中紧攥的文件,可是秦家明走的太快,她只是扫到了两个字“依然”。
依然此时正在与睡魔做着激烈的斗争,仿佛那有强大的动人旋律,弹奏出悠然的催眠曲,让她根本不想与可爱的被窝分离,星期一的早上,总是让她伤透脑筋。
“叮咚——”
依然从被窝中不情愿的伸出一只手臂,在偌大的毯子上摸索着,忽左或右,终于,抓住了昨晚不知道什么时候扔在毛毯上的手机,随便的按下一个按键。
那手臂,又自动的缩回到温暖的被窝中。
“叮咚——”那声音并没有如愿的停止。
依然的手臂又不情愿的伸出,握住手机,探出小半个脑袋,眼神迷茫的找准闹钟取消键,按了下去。
“叮咚——”声音还在继续。
依然突然的坐起,她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有关亲属称呼的词汇,蓬头垢面迷茫的眼,睁得大大,看了看手中的手机,没有任何的显示。
她这才发现并不是闹钟。
“谁啊?”依然恍恍惚惚地走到门口,不耐烦的问道。
这房子本是她和崇辉合租的爱巢,可是,现在她还没有找到合租的人,是一个人住。
难道是求租看房的人?那也应该先给她打个电话的。
也许是在门前杵的太久,秦家明终于听到里面有了回应,他有些急切的开口:“开门。”
依然没有想到,本以为在千里之外的秦家明会时隔一个月之久,突然的站在她家的门口,在星期一的早上,对着她喊开门。
她有一种仍然在西藏做梦的感觉。
两个人,就那样的站在了客厅里,一个是西装剪裁得的像从电视中走出来的英俊王子,一个是hello kitty的粉红睡衣,蓬乱的头,迷糊的眼,眼角似乎还有着可疑不明物的瞌睡虫。
许久,依然才有了主人般的自觉,低低的问了一句:“要不要喝点水……”
“我去给你倒杯水。”依然自言自语的移动着脚步去找可以盛水的杯子。
秦家明突然出现在这里,仿佛连空气都变得怪怪的。
还没有等依然倒好水,秦家明的脚步声从依然的背后响起。
他突然的在依然身后,环腰将她一把抱住,紧紧地,然后微垂下头,在依然的耳边轻轻的蠕动,吐出来几个字:“依然,做我的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