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躺在床上的顾一一已经完全地不淡定了。
还以为自己是穿越了。
没想到还是个书穿,书穿就书穿吧。
还是个作者写到一半就坑掉的坑文里。
这会一直在纠结着这本《女主总想弄死我》的文是个坑文,还是个女主开了外挂在里面一路斗到底。
最最最关键的是这坑文的女主还是个白莲花,一个娇滴滴的白莲花性格人物,就拼着那张长得娇滴滴的脸,让书里的男ren们都为止倾倒。
当然自己的那个哥哥,也就是刚才跟着那些仆人进到自己房间里的那个长得一张俊脸的顾天一也是这书里为了女主可以做到一切的男ren。
这会已经完全没有一开始来的那会的兴奋劲了。
试着坐了起来的顾一一,把眼睛一张,发现能看到房间里的亮光了。
心下也觉得是刚才那一阵脑袋疼痛是因为这具身体里遗留记忆在搞鬼着。
这会自己已经完全地了解到了自己是一本坑文书里。
顾一一叹了一口气,觉得现在首要任务是让自己的哥哥离那个女主远远的。
看着这会自己的哥哥应该还没认识那个女主。
就凭自己刚穿过来,自己晕倒的这一幕里。
她记得昨晚的那本《女主总想弄死我》里写着,这具身体的哥哥是在下周的一个上流社会上的舞会里认识了这本书中的女主。
那会女主应该是在舞会里当女服务生,给自己的哥哥顾天一端红酒的时候,不小心把红酒洒出来。
Ma蛋的!
肯定是故意的,顾一一现在想来,昨晚的那本书里女主端着红酒朝着顾天一走去的那画面,美得一趟糊涂,也真是这样的美,在顾天一的眼里来说是一种致命的。
真是绝了。
不得不承认。
这本《女主总想弄死我》的坑文里,女主除了有着白莲花的性格外还有一副好脑袋,一副总是花心思在男ren身上的好脑袋。
想到这里顾一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下了穿,穿上了软软的家居鞋,在感慨着果然,出生是门技术活。
自己的这副身子的主人,要是不去跟女主抢男主的话,那么就可以一直过着自己的富二代,白富美的生活。
不过可惜了。
穿上软软的家居鞋后,瞄了一眼边上的柜子上放着一碗鲍鱼粥,应该是今天的早餐了。
试着端起鲍鱼粥的瓷碗,嗯,不烫,舀了一勺子的粥,放进嘴里,嗯,粥还是热的。鲍鱼也很新鲜,粥里还加上了干贝,娃娃菜,胡萝卜那些的。
吃了几口粥放下瓷碗的顾一一瞄了一眼,瓷碗边上还有一根根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一段一段的,用筷子夹了一段,放进嘴里,竟然发现不油腻,除了脆外,还很香,一点都没有那种油炸出来的味道。
吃了几段的油条,接着把边上的鲍鱼粥给吃完后。
在屋里走动了一会的顾一一在想着,该怎么办,下周的那个舞会,按着现在看来,应该是这个身子的主人之前求着自己的哥哥去的。
这会再以什么理由不去呢?
瞄了一眼床柜上的那个凯蒂猫的小闹钟,上午显示的八点四十分。
这会顾家的一家子除了自己以外,应该都还在楼下用餐才对。